圖書館及閱覽室使用及管理辦法

圖書館及閱覽室使用及管理辦法

    1. 主旨
    2. 開放圖書館,提供學生借閱,以提高學童閱讀興趣,增廣學童課外知識,培養其自學能力,並善用圖書館資源。
    3. 辦法:
      1. 開放圖書室的空間及圖書,排定班級閱讀時間,提供全校師生使用及借閱書籍,實施細則如下:
      2. (一) 入館閱覽注意事項
        1. 圖書室開放閱覽時間:
          1. 學期中:週一到週五 ─ 上午 8:40 ~ 12:00
          2. 下午13:30 ~ 16:00
          3. 寒暑假 :週一到週五-- 上午 8:40 ~ 12:00
          4. ※中午12:00 ─13:20 為午休時間,除小志工以外,學生請勿進入圖書室。
        2. 進入圖書室請『輕聲慢步』、排隊依序進入圖書室。
        3. 禁止攜帶書包、飲料、食物進入圖書室。
        4. 在圖書室內請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喧嘩、吵鬧、或奔跑、跳躍。
        5. 請同學發揮公德心,絕對不在圖書上畫記、毀損,大家都愛惜書本,人人才有好書可看。
        6. 下課後離開座位,請將椅子靠攏桌子,確定桌椅排放整齊後,再『輕聲慢步』、依序離開圖書室。
          1. (二)閱覽室使用規則
    4. 開放時間:每日08:30~16:00。
    5. 閱覽室請以班級為單位,由任課教師帶領進入,學生請勿單獨進入。
    6. 閱覽室不喧嘩、不嘻戲、禁止攜帶實務、飲料。
    7. 離開時,請整理書籍、將座椅歸位並關閉電源。
      1. (三)借書、還書要點
    8. 凡本校學生,均可憑借書證借書,一次限借三本借書期限二星期
    9. 借書時間為各班閱讀課下課前十分鐘,或各大節下課時間。
    10. 辦理借書登記時,請先拿好自己想借的書「借書證」一起交給圖書室管理員志工媽媽登記。借書人數較多時,請排隊依序辦理。
    11. 還書時可利用下課時間將書交還到圖書館「還書處」或給圖書室管理員即可。
    12. 借書證損毀或遺失,需辦理補發,才可以再借書。
    13. 學生借書逾期未還者,不得再借其他書籍。逾期天數,即停止借書天數
    14. 借閱之圖書如有損毀或遺失,需以原書賠償或照價賠償。
      1. 8.未能遵守以上規定者,將取消借書資格,直到改善為止。